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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職災的讀者問:
我最近要申請職災補助,但我的工作是日薪制,有做才有錢,是否可向公司申請補助?我是開推高機鉤破砂袋,被倒塌沙袋壓斷大腿,而我沒推高機駕照,公司卻還派我駕駛,請問公司是否違法?可向公司求償嗎?
律師李後政答:
《勞基法》明文規定,凡是受僱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就是勞工,而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酬勞,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獎金、津貼或其他名義的「經常性給與」,都算工資,日薪制的工作者當然也算是勞工。
而勞工發生職災,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主張應有的權利。
只要讀者有勞保,在保險期間遭遇職業災害,就可向勞保局申請生活津貼等補助,若沒加入勞保,僱主未依《勞基法》規定補償時,得比照《勞保條例》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災殘廢、死亡等補償,這項補助應扣除僱主已支付的補償金額。
僱主須負賠償責任
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受到職災損害時,僱主就要負賠償責任,除非僱主能證明沒有過失,就不必賠償。
讀者是堆高機司機,且為日薪制,就是名符其實的「勞工」,可向勞保局請求補償,至於你沒有堆高機駕照,僱主仍要你駕駛堆高機,結果導致不幸發生意外,當然要歸責僱主,因此,你可另向僱主請求損害賠償。
記者張欽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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