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林先生問:
我兒子已經成年,他向多家銀行辦信用卡及現金卡,刷了一堆錢卻還不出來,人也不知去向,銀行常來家裡討債,但我們沒錢幫他還債。
我們也曾收到法院掛號信,信裡提到若到期仍不還錢,利息就會提高到百分之二十,那不就代表他一輩子都還不完這筆債了!我想請問如果將來有錢還,利息是否能打折?現在家人都不幫兒子代收信,這種行為對嗎?
律師岳珍答:
若家人有意代償欠款,是可出面與銀行協商,請求銀行選擇採降低利息或免息分期方式償還,雙方談妥後需訂立書面償還計畫,以白紙黑字寫明雙方談妥的條件,作為保障。
代收信具法律效力
請銀行註記這筆欠款是由家人代償,而非本人主動償還,往後若他再向其他銀行申請核發信用卡,銀行便可透過聯合信用卡中心查詢得知,並審慎評估其債信,決定是否發卡。
家人選擇不幫忙代收信,的確可保障其權利,因為一旦家人收下信件,在法律上等同發生送達效力,務必要把信件內容轉告本人,否則債務人本人不知,其家人亦不委請律師代為出庭應訊,恐將損及其訴訟權利。不過若家人選擇消極地不代收信,法院因向被告戶籍地送達不到,將以被告住居所不明,改採公示送達登報方式送達,再依一造辯論判決。
林先生有意將兒子戶籍遷出一事,恐需先取得兒子的身分證、印章,且事實上只要林先生的兒子不是該戶戶長,債權人就無權上門要求查封家中物品。■記者賴心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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