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甜妞兒問:
我跟先生結婚不久後,因某些原因而分居多年,彼此都不過問對方的生活。我住在娘家,小孩從出生就一直由我跟娘家親人帶大,生活所需都由我工作負擔。
最近我聽說我先生都不去工作了,整天跟朋友吃喝玩樂、遊手好閒,欠了好幾百萬元的卡債和車貸,甚至向法院聲請破產,我想請問,如果他聲請破產獲准,會不會影響我跟小孩的權益?我訴請離婚會獲准嗎?小孩的監護權會歸我嗎?
律師廖芳萱答:
夫妻雖然分居,婚姻關係仍然存在,但丈夫聲請破產獲准,頂多是丈夫不能處分(也就是轉讓、抵押)他的財產,妻子的財產完全不受影響,除非妻子把財產登記在丈夫名下,才會出問題。例如,妻子出錢買車、繳房貸,但車子、房子卻是用丈夫的名義買的,那麼,一但丈夫聲請破產獲准,妻子就不能轉讓或抵押車子、房子了。
甜妞兒的丈夫財務不佳,如果他聲請破產被駁回,甜妞兒該注意的是,是否曾簽名為丈夫的信用卡或貸款當連帶保證人,因為債主如果向丈夫要不到錢,依契約可轉向甜妞兒追討。
舉證夫負債可促離婚
至於甜妞兒想向法院訴請離婚,只要舉證因丈夫負債累累,家人不堪債主追討,或是丈夫不負擔家計還染上不良嗜好,對小孩也不聞不問,且夫妻分居多年,已無夫妻之實及感情基礎,以上原因都可能獲判離婚,小孩的監護權也可能判給妻子。
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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