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侯小姐問:
朋友欠多家銀行卡債約四百萬元,屢遭催討,他是攤販收入不高,妻子在公司上班,兩人有一個六歲小孩,請問他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與本票裁定,不理它會不會被通緝?銀行說不理會被捉去關,真的嗎?並說欠款會影響妻子與小孩(妻子沒有附卡也沒連帶保證)的信用,真的嗎?此外,不理法院寄來的裁定會有什麼影響? 

律師陳超凡答:
聲請支付命令與本票裁定都是銀行為取得執行名義所採取的法律程序,只是確定債權額的存在,待銀行取得執行名義後,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拍賣等程序。縱使確定法院採取這些行動,也僅止於產生強制執行的效果,而不理會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並不會遭法院通緝。
侯小姐可轉達朋友,法院的強制程序屬民事事件,與刑事犯罪被告的逃亡不同,銀行說不理會被捉去關,應屬不實的恫嚇言詞,除非另有刑事案件,否則絕不可能因此即遭通緝或被關。

夫死有債務繼承問題
侯小姐的朋友欠卡債,銀行只能針對朋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不得對朋友妻子或兒子(非屬債務人)的財產執行,除非其妻兒為連帶債務人,但依侯小姐所說,妻子既無附卡又非連帶保證人,債務與妻子自無相關,而銀行說欠款會影響妻子與小孩的信用,應是指丈夫若過世後,有債務繼承問題。
記者張欽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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