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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問:
我們夫妻沒有小孩,共同貸款買一間房子,登記兩人名下,還有好幾年房貸要繳。請問如果夫或妻過世時房貸未還清,繼承人要支付剩餘房貸嗎?若繼承人不繳房貸,房子賣掉後的錢應怎麼分配? 
另外,要如何做才能在配偶過世時完全由另一半繼承?又如果夫妻同時過世,妻子娘家父母也有繼承房子權利嗎?另外,若配偶過世,名下股票可以由另一半繼承嗎?需支付遺產稅或贈與稅嗎? 

律師邱靖貽答: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可先依《民法》第一○三○條之一請求平均分配剩餘財產的差額,而遺產的計算是扣除此部分配偶應得的剩餘財產後,再計算全部繼承人的應繼分(即繼承人可繼承遺產的法定比例)。生存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一半,其餘一半則由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平均繼承。

股票繼承須課稅
另依《民法》第一一四八條規定,若繼承開始時,房屋貸款尚未繳清,其貸款也會由繼承人負擔。若繼承人未繼續繳納貸款,房屋可能遭債權人聲請拍賣,拍得價金償還貸款後,若有剩餘,再依前述應繼分比例分配。
另可透過預立遺囑方式,使生存配偶繼承多於應繼分遺產,但被繼承人父母(或兄弟姊妹)還是可主張特留分。若夫妻同時過世,因房子登記兩人名下,因此妻子娘家父母也有繼承權利。股票繼承與一般財產繼承規則並沒有不同,股票繼承要依被繼承人死亡當日收盤價估價課徵遺產稅。記者郭芷余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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