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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日前曾有民眾因「欠銀行三元」,遭銀行強制停卡;為解決信用卡小額欠款的強制停卡爭議,銀行公會理事會昨日臨時提案,決議銀行不可直接報送強制停卡,並要求各銀行相關的電腦系統修改作業,及修改客戶信用資料,必須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
受到雙卡債務風暴肆虐的衝擊,各銀行對信用不良客戶,將資料報送聯徵中心強制停卡的動作也更為積極。不過,根據銀行公會的調查,許多的強制停卡動作,其實並不合理。
銀行公會舉例,除了真的因「欠款不繳」而遭強制停卡,有許多被強制停卡的持卡人,卻是因為申請了信用卡未使用,導致銀行要求收取年費,持卡人卻不願繳納,銀行將此衍生的未繳帳單,報送聯徵強制停卡;甚至有銀行內部作業疏失,讓自以為繳清帳款的持卡人,出現「一元」未清償債務,竟也因此被報送強制停卡。
一旦手中某張信用卡被報送「強制停卡」,衍生的後續效應,就是手中的其他信用卡,即使繳款正常,也都會被銀行停卡而無法使用,因此,衍生諸多爭議。
為解決上述爭議,銀行公會昨日決議,考量到客戶有「未收到帳單」、「忘記繳款」,或金額記錯非故意的小額未繳帳款,如果金額在一千元以下,銀行不可報送強制停卡,但如果經催收、催告等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仍不繳納,將被報送「催收」或「呆帳」的信用紀錄。
另外,針對年費、掛失費等非本金小額欠款,如果持卡人逾期未繳納,銀行公會決議,只能報送「一般停卡紀錄」,而非「強制停卡」。
針對上述決議,銀行公會要求,各銀行必須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行內電腦系統的修改,並且將客戶的資料依照上述規定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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